其实除了警察态度问题,单纯从法律角度,责任认定没问题。交通事故认定是一事一议,要看双方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的影响程度来认定责任。比如现在的电瓶车普遍超标,在事故中均以机动车算,你调头,需要让直行,所以全责。除非你完全调头后,对方撞你屁股才是对方全责。让直行的意思是,直行车不减速,不变向,能通过,这才叫法律意义上的让,而无牌无照并不影响本次事故,所以不在定则范围内
确实你是冤枉的,狗屁警察也没有主持公道。亲眼看到过一个事情:送孩子的电动车闯红灯,绿灯正常行驶的汽车急刹车之后还是撞上了她,开车的人说了一句:你怎么闯红灯呢?那个妇女一个字没说出来,她也知道自己理亏。这件事毫无疑问是电动车负全责。可是一会狗屁警察来了之后说:谁让你是汽车了,她是弱势群体,汽车应该赔偿电动车。娘妈的,我看见都来气,什么破警察啊,不会是和这个妇女有什么特殊关系吧?最后还是汽车给了电动车500块钱解决的。汽车能不委屈吗。。。。朋友,别生气,狗屁的警察(交通法)不主持公道,谁也没办法,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放屁一样。认倒霉吧,多买点商业险,以免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保护弱势群体”害得倾家荡产。
全责起码你自己车还能报销,次责或者无责的话你的损失你认为大妈能给你吗,认了吧,复议也没用,人伤也不严重,这要死人似的你复议还有点必要,你强制险都够赔对方的全责跟次责是一样了。
没办法现在的法律还不完善,保护弱势群体。在国外的话就是他的全责还要赔钱给你修车
兄弟,你就庆幸对方人没有大问题吧,我上个月和你遇到了相同的事故,在机动车道掉头时被撞,也是我全责,当时我都停车了,电瓶车还是不减速不拐弯直接撞上来了,对方骨折,医药费已经花了8万了,各种闹。
反正我现在是明白了,电瓶车都是属螃蟹的,关键法律也站在电瓶车一方,总结就是:你挡电瓶车的路了,你被撞了,你活该,全是你的责任,谁让你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