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相同之处在于: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只要合同内的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在此基础上,发包人只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更多地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需要对劳动者承担责任。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直接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仅注重承包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注重具体工作过程,承包人必须对工作成果负责,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条件和标准时,发包人才需按照约定支付外包费用;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只要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无论工作结果如何,用工单位都应按照《劳动派遣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务报酬。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无须对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承担用工风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例如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通常情况下劳务外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何防范用工风险?
如果选择劳务派遣,要按劳务派遣“三性”岗位和比例来安排用工制度,保证同工同酬;如果选择劳务外包,就弱化过程管理,由承包方进行员工管理,在结果交付或阶段性交付给承包方提要求,并将相关要求细化至服务合同中。
招聘过程中,通过求职者审查、入职体检、如实告知工作相关情况、不扣押证件、不收取风险抵押金等措施,规避可能导致的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及时签订,条款完备,程序规范。
员工入职后,要重视社保的缴纳和工伤事故的防范。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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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规避劳动用工风险,需从源头上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要重视相关规章制度,要有明确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对于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在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
2
在招聘员工入职时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防范
注意审查员工有关资料,是否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和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明确岗位录用条例,约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等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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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要转变先用工后签合同的错误行为;原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也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等。徐院长通过列举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企业赔偿的真实案例,让在座的企业深刻感受到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另外,企业还应重视社会保险的缴纳,不缴纳保险会带来巨大的用工风险甚至触发群体性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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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相关的法律风险与规避
企业要转变认为工伤事故发生概率小的错误观念。每年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企业无法拒绝工伤风险,但可以防范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企业可通过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是签订业务外包合同等方式,防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承担不必要的巨额费用,造成经营困境。
1、定义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将自有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这些员工在用工单位接受管理和执行工作任务,而用工单位与这些员工之间不建立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仅需按照协议支付劳务费用。
劳务外包:也被称为岗位外包,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将某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或工作流程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由他们负责执行这些任务,企业则专注于核心业务。
2、相同之处
实际用工方或项目发包方均不与执行工作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3、不同之处
法律适用差异:
劳务派遣受到《劳动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的严格约束,对派遣单位和派遣人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劳务外包则更多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原则,除非有特别法规定。
管理责任区分: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的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而在劳务外包中,外包服务的提供方(承包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应用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通常适用于用工单位中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且这些岗位的员工数量受到用工单位总员工数的限制(通常不超过10%)。
劳务外包则针对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或任务,涵盖该项目或任务所需的全部员工,不涉及岗位性质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指定的公司工作,这些接受派遣员工的单位称之为“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
劳务派遣公司把持当地整个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直接联系,一切由劳务派遣公司链接。
在劳动人口数量越来越少的今天,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的重要性也越发明显。
现在,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三方已经形成了成熟的闭环,劳务派遣公司在用工市场已占据了极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