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给我钱 可她说过不要还了,现在又突然找我还,说是1万块,可是根本就没有借1万呀 我该怎么办?

2024-12-22 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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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的社会(法律)讲究证据,不像过去讲究良心,如果你当时借钱时,没有写借条,(或其他证据),你耍赖说没有借过的话,对方(她)一分钱也要不回去的;当然了,你得有良心才行,借了多少,就应该还人家多少,另外,你还要谢谢人家,给人家些礼物或利息为好,对方说是你借了她一万元,你就应该叫她拿出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什么的)来才行,没有证据的话免谈!她就是告到那也 赢不了!

回答2:

还清本金3000即可,如果对方再纠缠,你可以吓唬她说要报警,说她敲诈。
如果吓唬也不听,你就可以打110报警了,她的行为就是敲诈,警察会教育她。
让她自己没事多学习一下法律知识,现在是法制社会,这点法律常识也是要有的吧?

回答3:

他主张借给你一万元,他来举证,你只用偿还他实际借你的金额就可以,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已经免除你偿还借款的义务了,当庭举证,可以主张债务已经免除。

回答4:

你借多少就还多少啊,不要占别人便宜也不要吃亏不就行了

回答5:

据理力争呀!不过实话说,还是要借钱还钱呢!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建议你俩摊开谈一下,看看是不是有啥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