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您备齐申请材料向银行业务网点递交后,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初步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1)给予贷款的,由您与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
a2)不予贷款的,中心会明确告知您不予贷款的原因。
您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贷款审批查询模块查询审批结果。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一般从递交贷款资料到放款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不排除特殊情况的出现,比如贷款资料有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审批签名等等!
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