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扩展资料: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你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严格的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有一定条件的。我给你列几条可以取出的条件,供你参考: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另外农村户口凭辞职回乡证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建账户,不退款。
医疗保险可继续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用完为止。
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
想必大家都有社保卡吧,最近很多朋友跟小编私信,我社保卡除了刷卡买药,里有还有很多钱,能不能取出来啊?今天小编就跟大家科普一下这个问题。
社保自己交的部分没到发社保的年龄取出来怎么办呀?不想交啦,取出来也是应该是很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