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购买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产权,以房产作抵押,以房产做担保。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不过预告登记之后,卖房人是可以继续出租房屋获得收益的。
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保障买房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卖房人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另外,二手经适房无法进行预告登记。
2、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属、付款方式等问题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房屋价格、权属、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束双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有贷款的房子注意事情: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注意交易中的风险,买房人要在购房前确定房子的权属、银行是否允许提前还贷。卖房人注意买方的首付款是否够偿还贷款,放款时间是否能接受。二手房交易风险多,特别是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还得多加小心。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怎么买卖?有件事情一定要提前做
用首付款还房贷。借款人可以先让买家付首付款,然后凑齐还款资金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卖出去。
办理转按揭。借款人可以到银行申请转按揭,把房屋卖给第三人,由买家继续偿还房贷。借钱还款。借款人可以先向家人、亲戚借钱把房贷还清,还清后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了,卖出房子后,再把借的钱还回去。
通常按揭贷款购房的流程为:客户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出具的资产证明,房地产抵押,出具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人征信报告,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按揭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办理过户手续。
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属于抵押状态,必要先到银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买卖双方才能继续交易,才能成功办理过户手续。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二手房交易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注意: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有些银行会对提前还贷有限制,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或者提前还贷需付违约金,那么依然难以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卖家也可以与买家商量提高首付,适当降价的方式协商完成。
2、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转按揭的手续流程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3、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假设以上两种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续费。
总结:卖家需注意,如果买家不同意帮卖家赎楼(垫首付),那么卖家一定要把握好提前还贷、解除抵押的时间,以免因耽误了赎楼的时间,而造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