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证登记弟弟名字,但土地上所建房屋由哥哥出资,请问该房屋权属归谁?

2024-11-25 08:14: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土地法第 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物权法 第十三章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其他人坚持房子是自己盖的,是自家的并且可以证明,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发表意见,那么就会符合土地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准备接受处罚。
土地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弟弟承认了房子是哥哥盖的,那么其就违反土地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收回其土地重新安排发放,哥哥符合规定就会被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哥哥和弟弟两个人掂量一下怎么和政府说吧。钱是哥哥出的,能够说成是借给弟弟了,以后是否要利息两个人可以商量

回答2:

弟弟和哥哥
协商解决
这就像法定婚姻
和事实婚姻
一样的道理

回答3:

归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