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买卖、赠与3种方式都是房产过户的一种形式。区别如下:
1、定义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胡兆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2、税费方面的区别:
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肆首:
①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
②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3、利弊方面的差异: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
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裂做数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
因此,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更为繁琐和艰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产赠与
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房屋过户继承方式,最省钱,但是受限条件挺多。
继承从费用上来算,只有两部分:一是公证费,二是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登记的工本费。两笔费用加起来也不过数千元。“继承”需要遗产人死后才能进行过户。
赠予方式,相比继承方式多加一个契税。
要缴纳契税3%+公证费+过户登记费。只是有一点值得注意,以继承和赠予两种方式取得房产,如果今后要交易的话,费用就比较高了。因为相当于贺滚改得到住房一方之前得到房产为零成本,那么当得到住房一方将房产出售时,涉及备尘的个人所得税禅判会比较高。
赠与和继承都是可以申请免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