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权人胜诉且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债务人拒不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时,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一般人民法院会优先执行银行账户中的财产。没有或者不足以清偿的,如若有五十万的车子和一百万的房子,人民法院会对五十万元的车辆进行扣押、拍卖,多余的财产会返还债务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若债权人胜诉且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债务人拒不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一般人民法院会优先执行银行账户中的财产。没有或者不足以清偿的,如若有五十万的车子和一百万的房子,人民法院会对五十万元的车辆进行扣押、拍卖,多余的财产会返还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