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员工赔偿应该向第三方进行索赔。而工伤待遇审核是需要在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进行核算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只要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但是还需要有一个医疗期限鉴定,只有在这个期限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报销。医疗期限的鉴定是与伤残鉴定一起做的。只要是在医疗期限内的医疗费就可以报销,没有一年时限的规定。
没关系,等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一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