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健在,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吗?

父母都健在,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吗?
2024-11-24 11:44:4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可以,继承必须是你父母去世才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目前可以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赠予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二、买卖

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扩展资料

遗产继承范围: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回答2:

不可以。但是房产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办事过户手续。继承的首要条件是产权人死亡。
附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回答3:

都在的时候,只能办理赠与了,继承可以先写遗嘱,等都去世了之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