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而家里的那些东西则是你的妻子的。但是你妻子原则上有家庭补偿权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归你。家里电器 和家具,如果是婚前你妻子付款买的,那就归你妻子。
如你的叙述情况属实,房屋合同在还钱签订并且付款,且合同签名是你一人的,那么房子应该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分割。
如果家电也是婚前买的,如能证明是你妻子付款的,这些应该算你妻子婚前财产,不能分割。但是妻子不能证明是其单方付款的,以共同财产算,离婚要分割。
婚后给父母的1000元算是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对父母的赠与,不能要回了,也不能算谁的帐。
房子 你婚庆买的 属于个人财产 是你的。 至于你每个月给父母的钱 她有证据证明她帮你一起给的,他可以请求法院 判令你 还她一半你给你父母的钱。 至于她买的家具等,一般不会要会原物。你就折价赔偿给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