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过错是男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害。
通常不需要,离婚均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房产,不分割。离婚赔偿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
那要看你自己是否愿意给不给她了,毕竟夫妻一场。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