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一个人只有具备了集体主义思想时,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自觉地维护集体利益,关心他人利益。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中,着力抓好集体主义精神的教育,对于广大干部职工良好品德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集体主义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它的发生、形成和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原始人为了生存,不得不结成群体,在同猛兽的斗争中猎取食物,在同自然灾害的斗争中生存繁衍。如果没有原始人的群体组织、群体意识和群体所形成的力量,就不可能有人类种族的延续,也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文明人类和人类文明。原始人的这种群体组织、群体意识,可以看作是集体组织、集体主义的萌芽。马克思曾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有这样一个故事。18世纪初,苏格兰水手塞尔柯克在航行中由于与船长发生冲突,仅带着船队留下的一磅火药和枪支,被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4年后,当另外的船队发现他时,火药早已用光的塞尔柯克赤着脚,用野蛮人的办法在猎取食物,其外貌神态甚至比“野生的山羊还要狂野”。这一事例充分说明,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离开了集体,单个人的发展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还可能由文明人退化为“野蛮人”。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人们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广泛和密切。但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生产社会化,虽能促进劳动的合作,却不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在这样的集体中,个人服从的只是强制性的社会分工,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从根本上说是对立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集体主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它主张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以集体利益为基础,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自觉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我国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彻底消除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对立的根源,为集体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根本的制度保障。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即每个人从事的工作都是为社会、为他人服务的,同时,每个人又都是他人服务的对象,在“为人民服务”的旗帜下,集体主义原则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人的事业,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优越性,就是能充分发挥社会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集体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建国以后,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只用了短短的几年时间,就建立起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在经济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成功地发射“两弹一星”;在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这都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集体主义显示的巨大威力。当今,面对发达国家高科技迅速发展形成的压力,面对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我们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争得一席之地,更需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夺取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的基本原则,它涵盖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它要求人们在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把个人融入集体之中,依靠集体的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去取得事业的成功;在思想道德领域,则要求人们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克己奉公,在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在这些不同的领域中,集体主义虽然是有不同的涵义,但它们的中心原则是一样的,那就是要求人们摆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摆正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不仅是调节、缓和和消除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矛盾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而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1.关心集体,做到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集体、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是指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带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的利益。集体利益是指集体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证,人们只有在为集体利益奋斗中才能实现个人利益。建国50多年来,党领导我们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国家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样,我们油田作为一个集体,只有经济发展了,效益提高了,才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我们广大职工的物质利益才能得到保证。人们常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们每个职工都应坚持集体主义的原则,自觉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2.在保证社会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要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尽可能地保证和满足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这是因为,社会集体利益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社会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的实现。社会集体利益虽然不是个人利益的机械相加的总和,然而它决不是存在于广大群众个人利益之外的东西。社会主义道德不仅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而且认为关心和照顾个人利益是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原则。无产阶级从来不要求人们放弃对个人利益、个人幸福的追求,它所反对的是恩格斯批判的那种资产阶级的“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大局出发,在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前提下,去获取正当的个人利益。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强调,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与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的本质是不顾甚至损害国家和整体利益去追求少数人的利益。目前,社会上少数单位、部门和企业为了追求小团体的经济利益,制造、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偷漏国家税款,污染破坏环境等等,都是小团体主义的表现。它所损害的是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是与我们所提倡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格格不入的,必须加以坚决反对。
对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解,过去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曾经出现过片面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的现象。现在重提集体主义,有人担心会“压制个人”、“抹煞人的个性”、“排斥个人利益”等,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在经济活动中,国家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利益,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引导人们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这一精神充分说明,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既要依法保护个人利益,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极端个人主义。正如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那样:“要形成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3.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集体利益,为保护社会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在过去革命年代,无数英雄人物、革命先烈为着全中国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那种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就是能把个人利益完全地融合到国家、民族解放的最大利益中去。今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为了国家、民族和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和家庭的利益,无私奉献,不求索取,谱写了光辉壮丽的人生篇章。有的为了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
在1998年夏秋抗洪救灾中,全国广大军民团结一致,顽强奋战,形成了顾全大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动人局面。行洪、蓄洪区人民,在公与私、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利益的矛盾面前,毅然舍弃自己的良田、房屋,炸坝分洪,充分体现了以国家利益为重,舍小家顾大家的自我牺牲精神;灾区急需支援,全国各地,男女老少立即行动起来,捐钱捐物,支援灾区;灾区群众需要安置,全国各地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让出自己的土地、房屋,使受灾群众得到了妥善安置。这充分说明我国人民的社会主义集体精神,有着无比强大的凝聚力。
有人认为,倡导集体主义精神与发展市场经济是相互矛盾的。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利益驱动,强调市场竞争,强调和尊重个人自主意识,有可能在思想道德方面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弱化人们的集体主义观念。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它要求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公平竞争,推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要求人们在一切经济活动中,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要求人们不能只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任何道德准则,必须在遵守一定道德准则的前提下谋取正当的物质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道德经济。我们强调集体主义,就是要求人们在一切经济活动中,要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为最高宗旨,这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矛盾。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目标。
总之,集体主义原则集中地反映和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是人民群众平等的同志式的联合体。个人不仅是集体的一员,而且是其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富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人。生活于集体之中的任何人都只有通过集体的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只有在发展集体事业中才能发展个人。每个人都必须把自己的意志纳入集体的意志中去,以实现集体目标的形式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
三、把集体主义精神贯穿到热爱油田、建设油田的实践中去
中原油田是一个特大型国有企业。20多年来,在上级的关怀支持下,我们依靠集体的力量,依靠全体职工家属的共同奋斗,在中原大地上建起了一座生产设施配套、生活设施完善的现代化石油化工基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地方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新的形势下,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石油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中原油田保持稳定发展,既是继续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地方发展做贡献的需要,也是维护油田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当年创业的“老石油”安享晚年,新一代石油工人的兴家立业,石油子女的学习教育,都需要油田的不断发展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就是要使广大干部职工承担和履行个人对集体的责任,热爱集体,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为油田发展做贡献。
——热爱集体就要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维护集体利益是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油田发展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好比一棵大树的根和叶,根深才能叶茂,叶茂自然根深。作为职工要从国家大局和油田的整体利益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体谅国家和油田的困难,自觉维护好集体的利益。我们中原油田人有热爱集体的优良传统。很多职工在油田的油、气、水、电遭到不法分子破坏时,敢于挺身而出,与不法分子展开英勇的搏斗,用鲜血甚至生命来维护集体利益,谱写了一曲曲热爱油田的正义之歌。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也有少数职工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头脑中集体主义观念淡漠,看到犯罪分子盗窃油田的原油、天然气、电力等财产却不去与之斗争,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更有个别职工私欲膨胀,为了蝇头小利,有的损公肥私,偷偷摸摸地把集体的财物据为己有;有的内外勾结,倒卖、盗窃油田物资。这些行为与集体主义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制止。要做到维护油田利益,一方面,要有自觉性,做到主动维护而不是被动维护;另一方面,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一点一滴做起;再一方面,要有正义感,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了保护集体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热爱集体就要搞好团结协作。团结协作是集体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我们取得各项工作胜利的根本保证,更是油田加快发展的基础。过去,我们靠团结的力量建设了中原油田,今天,我们仍然要靠团结的力量来发展中原油田。由于体制、机制的变化,我们油田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部分,但仍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二者是互为依存、俱损俱荣的关系。因此只有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油田的发展大业,才能实现油田的整体利益。解决团结协作问题,关键是广大干部职工要有顾全大局的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要做到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油田作为一个整体,相对各行各业各单位来说是全局。油田要发展,各行各业各单位必须协调一致,形成坚强有力的拳头。油田在新世纪的征程上,迫切需要广大干部职工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油田的发展。
——热爱集体就要十分珍惜集体荣誉。集体荣誉是集体主义原则的一种表现形态,没有集体荣誉就不可能有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精神。同时,集体荣誉的好坏,也是社会衡量该集体优劣的一个尺度。我们中原油田的广大干部职工无论走到哪里,都自豪地称自己为“中原石油人”,用埋头苦干,诚实守信,开拓创新的行动塑造了“中原石油人”的良好形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集体荣誉显得更加重要。它等同于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市场钟情于讲信誉的集体。打一口优质井,搞一项优质设计,建一项优质工程,企业就多一份信誉,多一份业绩,也就多一片市场。因此,作为集体的每个成员,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象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爱护集体荣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集体荣誉增光添彩。
——热爱集体就要无私奉献。建设集体、发展集体是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的目的。就我们油田来讲,只有企业发展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证。要促进集体的发展,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就必须要有爱岗敬业、干好本职的无私奉献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它的人民没有奉献精神,只讲个人利益,那就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企业,如果自己的成员没有奉献精神,这个企业就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一个人,如果没有奉献精神,只顾索取,这个人也就失去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无私奉献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境界。进入新世纪,油田提出了“十五”期间实施“四大战略”、发展“五个经济板块”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描绘了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油田发展,是广大职工家属的共同心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把对集体的热爱之情自觉融入油田发展中,在本职岗位上深入开展“转观念、增信心、比贡献、促发展”活动,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创效活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在油田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
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不做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事,时时将党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国家利益,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敢于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牺牲个人的一切利益
怎样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相互关系?
国家利益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集体利益是集体范围内一部分人民的利益。集体利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机关、学校、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则是作为国家和集体中的一个成员的利益,是指个人的一切需求及其满足需求的条件的总和。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必须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更不意味着对个性的束缚和对个人利益的抹煞。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是要求我们在处理三者的关系时,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强调国家和集体要尽力保障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要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忽视个人正当利益、忽视个人能动性的重要作用的现象,这是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的,是极为有害的。第三,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和辩证发展的。国家和集体利益体现着个人的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国家和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正当合理利益的有机统一,每一个成员的正当个人利益又是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本身就蕴涵着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归根到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
个人利益永远大于国家利益
一切服从国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