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轻伤调解成功还是会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2016年9月6日凌晨,北京西开往十堰的K279次旅客列车在平顶山西站到站前,列车员郑某准备组织到站旅客下车,在车厢连接处发现一青年男子在抽烟。考虑到列车即将到站,为给上下车旅客创造一个舒适的乘车环境,郑某随即上前制止。
不料,吸烟男子以没有明文规定普速列车禁止吸烟为由,拒绝将烟头熄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普速列车全面禁止吸烟,但列车即将到站,旅客要上下车,且空间狭小,抽烟会对上下车旅客造成影响,甚至会烫伤旅客。”
列车员郑某解释说。郑某好言相劝,吸烟男子无动于衷。郑某随即伸手准备夺下烟头,却惹恼了吸烟男子,遭到该男子暴力殴打,眼部、鼻子挨了几拳,被打倒在地。
后经法医鉴定,列车员郑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姬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罪。襄阳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人民网-男子列车上抽烟不听劝阻 殴打列车员至轻伤被刑拘
您好,如果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一般还是会判决的。
类似这种公诉案子有两种可能,一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当然也就不存在有法院判决的可能了。二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检察院可起诉可不起诉(酌定起诉),被害人的请求,加害人的认罪态度和主观恶性,至关重要。如你所述,若有案底,但构不成累犯,尚有免于起诉的可能,若成立累犯,免于起诉几无可能。
会,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 除非撤案,不然司法程序是一定要走完的
那么到了 法院 如果是判处你 拘役 或者管制 是不留案底的
如果是 有期徒刑 缓刑 那么是会留有案底了
民事协调好后,让家里人法院找点关系 单罪名 拘役最长判处六个月
超出量刑考量就没法判拘役了
除非检察院撤案,否则是要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