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公证处撤销委托书

2024-11-24 04:44: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委托人撤销委托公证,能够单方面撤销,然后通知被委托人终止委托。委托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然后将办理完的撤销声明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费用是100元。

二、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委托的双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手续,需要携带个人的证件以及原委托书,然后办理委托公证撤销手续,费用是委托方缴纳。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扩展资料:

撤销委托公证过程注意事项:

一、收回原来的委托证明。

委托人单方面办理委托证明的撤销虽然不需要出具原来的委托证明,但是需要将委托证明收回。原因在于委托证明没有收回的期间,被委托人办理的相关事宜,交易对方认为合法并接受,日后若发生纠纷,交易人可以凭借委托证明来证明自己的交易合法并被保护。

二、办理撤销声明以后要及时通知被委托人。

单方面撤销委托证明之后,需要及时通知被委托的对象,终止交易,并将委托书全部收回。撤销委托公证单方面可以撤销,双方一同去撤销更好,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发生,更加方便维护双方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司法厅—委托书撤销的公证之办理

回答2:

1、不能单凭公证处撤销委托。因为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后,这个委托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托人可凭该委托书从事被授权的行为。

2、如果委托人仍坚持办理公证撤销委托的,你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发表一份声明,声明撤销委托书。

3、当地公证处发表撤销声明的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扩展资料

委托公证撤销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书


回答3:

按法理应该可以撤消的,委托本来就是单 方的法律行为。可是实际上很麻烦,假如 受托人已经实施了受托的行为,你应该承 担责任的。假如没有实施,你可以把委托 书要回来。他手里没有了委托书就好办了 。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消委托的声明, (也可以在公证处备案撤消声明,以防止 受托人查公证档案材料)但是必须收回所 有的委托公证书,公证处不一定受理,因 为无法判定受托人是否实施了委托行为。 可以这样表述,撤消对XX的委托,受托 人已经实施委托行为的责任我来承担,没 有实施撤消有效。

回答4:

撤销委托单方就可以了,但要注意采取措施防止表见代理,我建议的措施:1是书面通知受托人,2是书面通知相对人,3书面通知公证处(注意是通知公证处委托书已撤销,而不是撤销公证书,否则公证处不受理),4收回全部的委托书。最好能保留你实施上述措施的证据。

回答5:

本人不知情的公证书有效吗?己过3O年还能撤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