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海关,填写清关资料,提供清关证明,交税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规定,旅客携运“不属自用的”、“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超出海关规定的物品品种、规格、限量、限值的”物品,海关不予放行,予以退运或由旅客存入海关指定的仓库。物品所有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退运、结案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拍卖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