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合同工可以转事业编织吗

2024-12-18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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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转的,要考试通过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一百零一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回答2:

 可以转的,要考试通过才可以
 目前暂时没有听说有长期合同制警察,都是短期合同3-5年一签订,一般签两次就不会再续签了。公安民警都是公务员,以前的事业编制的铁路警察都已经转公务员编制了。合同制警察就是辅警和协警,没有事业编制的。

  现在的所谓合同制警察就是协警...以前的合同制警察不是协警,而是正式的人民警察...
80,90年代没有省公务员的说法,当时考公务员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通过考试成为公务员再分放到各个地方...但是地方上警力不足,所以有些经济强省自行组织考试.也招录人民警察,也和国家招录的一样,有警号,有警官证,有执法权.本省承认.外省不承认.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制警察...你也可以把他等同于事业编制的正式民警...后来行政革新,取消了执法部门自行收录人民警察, 凡进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这些已经考录的合同制警察很多都直接转为了公务员..
现在没有了..因为公检法现在没有事业编,没有合同制, 只有公务员和加强警力的协警 要成为有执法权,能带枪,有警号警官证的,就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正式人民警察。其他在公安局晃荡的都是些临时工
当然 有时候会看到有些人在公安局上班,但又是正式的职工 不是临时工... 这些人不是人民警察, 只不过在公安局上班而已 比如说帮局领导开车的 他和领导关系好或者他有钱 领导帮他搞成事业编 正式职工 但他不是警察 他只是个挂名在别的事业单位 借调在公安局上班的司机. 比如学校校务处的工作人员 他可能也是学校的正式职工 但他不是老师 只是管理学校的人员.
所以说现在警察没有什么合同制警察了 只有公务员或者临时工

回答3: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现在正肃贪反腐,想转编制已没戏了,也甭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