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首先向公司索要公司没给你买的社保钱(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这是有合同为证的,公司必须给钱,另外如果你能证明你从2009年12月就进公司了,还可以索要你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的社保钱);
2。如果你能证明你每天的工作时间有12小时(或者说只要超过了8小时),而没有任何补助或者加班费,你就可以向公司索要你的加班费;
3。你18天的假期是指什么?如果是国家法定假日,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应该比正常工资多很多,因为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几倍啊);
4。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你2011年1月份的工资,这是是公司必须给的;
5。如果你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过失,公司开除你应该给予你最少3个月的工资补偿。
你可以自己按照以上的条件跟公司要钱,但我认为公司可能不会按照你的要求给的,只要不是差太多,就和公司私了。如果给得太少你就去劳动局告他们,一般劳动局会帮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应该去劳动仲裁,大概1个月左右有结果,带上你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明,一般都是劳工合同,公司要是开除你的话最少要多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和劳工合同上的工资金额相同)而且你还可以打12333投诉该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2011年的工资可以讨回,但是18天的假期你要能拿出直接的证据才行,至于加班补助什么的你就别想了,估计你也拿不出证据来,记得他们赔偿的时候是按照你劳工合同上写的工资金额为基数赔偿的,你又没说你多少工资,这得你自己算了,还有,加班的话是普通工资的2倍,节日加班是3倍
通常应该是2年四个月的工资,不包括补助,当然要扣除你请假时的工资了
具体的建议你到单位经营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由他们负责进行调解
如果你可以有效的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号牌 工资表等)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请劳动仲裁
可以找劳动局,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