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两次相遇共同走了3个AB的路程
第一次相遇两车共同走了一个AB的路程,从A站出发的车走了90千米,那么两次相遇从A站出发的车应该走了3×90=270千米,实际上从A站出发的车走了一个AB的路程再加(1-65℅)=35℅个AB的路程
所以AB两站的路程等于:270÷(1+35℅)=200(千米)
无论怎么走,甲都要走3个90千米
90*3=270千米
第二次在65%的地方相遇,说明甲在:1-65%=35%
270米包含了甲走了1个全程,所以270米的比例:1+35%
AB:270/(1-65%+1)
=270/1.35
=200千米
答:A.B两站间的路程长是200千米
梦精灵宝宝,你好:
甲车继续行驶15小时到达b地,这15小时路程是乙车12小时行的,同样路程甲乙时间比是:
15:12=5:4
所以乙车所用的时间是甲车的:
4÷5=4/5
所以慢车20小时的路程,快车(到乙站)只要:
12×4/5=9.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