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发票必须在开票的当月,而且要在收回发票所有联次之后,如果跨月,只能红冲,当然也要收回所有发票联次才能操作;正常账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贷:商品(或者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 贷:应交税金(或者应缴税费)—增值税 。
当月的话 可以作废的。次月的就不好办了。问题是万一以后货款收回了的话,那你如何做?再虚开发票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