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严格讲,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老人有房屋1/2产权,另一半应由老人及其子女共同继承,每人有房屋1/12产权,换句话说,目前是老人有房屋7/12的产权,每个子女有1/12产权
不需要
根据我国继承法,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老伴那50%房子儿子、是个女儿连自己六人各有1/6(50%的六分之一)的产权,需要征求四个女儿的意见签字
如果老头就立遗嘱把房子给儿子,是不能生效的除非四个女儿放弃继承
第一个还是需要其他子女来签字的 第二个 遗嘱的话要写好就可以了!生效 但是你要找个见证人!
女儿必须签字,不然是不能过户的。肯定的说
不需要,只要遗嘱是有效的,就按照遗嘱执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