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谢谢!

2024-11-24 15:47:1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天津李律师(婚姻法专家):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对方存在遗弃、重婚、虐待等情况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协议的话,只要对方愿意给你,则法律不会干涉。
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李律师始终坚持为天津市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回答2:

1、在法律上,婚前赠予一般都是赠予自己的子女,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父母是赠予你们双方,如公证书之类的。你老公不可能给你作证,你父母作的证又没什么效力。
2、这种损失估计不能支持。

回答3:

赠与财产的两种情况下的不同归属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种事情:结婚时,一方的父母,给孩子结婚时或后买房支援了钱。等离婚时,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各执一词。难达一致意见。
法律对此是这样规定的:
1、婚前父母支援的钱物,若明确是赠与双方的。则视为共同财产;若没有以上明示,则视为是对自已子女的赠与。据婚姻法每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则是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支援的钱物,若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视为个人财产;若没明如此明示,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