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3人中其中有一个可以作为法人代表 ,名字写在营业执照上 其他2人作为股东 名字虽然没有写在营业执照上 但是也在工商局备案
3人投资一样 平时决议时法人代表没有决断权 权利为3人均分 需要表决时 3人一起决策 多数通过
具体你们可以互签协议 把细节问题都写清楚 写不清楚的加一条未尽事宜 以后友好磋商
关于承担责任 由于你们投资一样 承担的责任也是要均分的
首先可以注册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你们的责、权、利,以及一些分歧的处理方法,以后遇到问题按照公司章程来即可;
营业执照或者发恩代表只能有一人,你们只能协商决定
法人还是给有一定能力的人来做,不是做好玩的 ,为了公司前途,
你应该很清楚你们谁比较适合做,而不是要让谁来做。
不做法人并不代表你没有发言权。何况你们的股份一样多。
如果你还在想另外的什么,你们可以自己写合约来约束。
这是本人的一点想法,
法人只有一个,可以一个人多投入点当大股东,要么其他两个同意另一个当!
如果你想成为法人的话那就应该多投入点,平均股分办公司从长远角度来看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