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的 骑他人车撞伤或致死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5-02-05 2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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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成年人骑车将人撞成重伤或撞死人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属于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同时还要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主要构成特征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有违章行为,并因此发生重大事故。
  (2)行为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对自己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一定认识,但主观上却疏忽了。
  (3)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
  2、《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回答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损失,不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3:

满十六周岁,有经济收入,法律上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完全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他要是撞死了那绝对承担刑事责任,外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伤也是如此,撞伤是轻伤,先自己和解,对方要是起诉,法院也会先试着调解,当然肯定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赔偿,是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