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司考的题目,有点争议

2024-12-19 19: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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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C说法是错误的。这道题的题眼就在于玩了个文字游戏。即免除民事责任和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说法是不承担责任,而不是免责 。

回答2:

C项不是免责,而是不承担责任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讲的就是不承担责任,而不是免责
感觉这个题目就是抠字眼儿了,没什么意义

回答3:

C不能肯定能完全免责,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可能出现免责、也有可能是根本不用负责或者需要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