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军士长是一些国家士官或军士军衔称谓。军士长为一些国家士官或军士军衔中的最高等级称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军士长军衔历经了设立、取消、重新设立几个阶段。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一级军士长为士官军衔中的最高级别。
1、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其中军士长军衔授予经过军队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2、1993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划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为军士长军衔的最高级别。(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3、士官军衔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经过军事院校或士官训练机构培训毕业,准备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军士长学员,由院校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学员分配到部队,由团或相当于团的单位主官签署任职命令,并转为志愿兵役制士兵。
4、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兵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军衔。
5、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为士官军衔中的最高级别。
士官(志愿兵)的最高级别
全军的一级士官凤毛麟角
待遇相当于正营职干部
但仍是士兵身份,要听排长的
没什么级别 就是个士官 不是军官 2009年军衔 士官 :一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 四级军士长 上士 中士 下士
一级军士长是师级待遇,相当于一个师长,当完一级军士长就退休了。四级军士长是营级待遇。中士是付连待遇。
而一个中尉才是付连待遇,中校也只是团级待遇的,只能转业的,是达不到退休待遇的。只有当满10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颁发国防服役章,体现了国家对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军人给的荣誉。
只有当满12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地方政府才分配工作的,是国家政策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