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没有区别的,不会对孩子户口产生影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办理户口。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在其中一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如果中国公民与中国大陆的外国人结婚,并且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大陆的华侨结婚,则男女双方应共同登记婚姻。在居民的永久居民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婴儿的父亲或母亲登记的地方申报出生登记,并出具“出生证明”,即户口登记簿。父母和结婚证。
第十一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结婚后的搬迁户口(夫妻账户在不同的省份和省份)
1.持有结婚证和女性户口簿,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将其登记在妇女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并出具“户口证明”;
2,持有户籍簿,男女证,结婚证,女户登记证,男村(居)委会证书,到男子派出所填写申请表,报县公安局批准,(某些地区需要提供计划生育办公室“婚姻和分娩证明”);
3.批准后,您可以在线移动,或者您可以将“居住登记证”带到女性派出所以取回帐户。
女方入住后,她需要再次申请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没有区别,不会对孩子户口产生影响,可根据需要办理。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一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结婚后迁户口办理手续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领结婚证到哪里都没问题,只要合符要求,你们就是不到两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领结婚证都不会影响什么。户口能迁到一起当然好,一家人吧!如果不方便,没迁也没关系,到时根椐情况的发展再作打算还好些,至于小孩的户口是不影响的,你可视情况,上到哪有利小孩的成长就上到哪,父母户籍地都可以上,至于麻烦不麻烦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各地有各地的不同情况,具体怎么办不好说,你就跟椐情况办吧!
1.在哪领结婚证对孩子及户口都没影响的,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都可以。2.男方或女方转到对方的户口都可以,相对来说男方转到女方户口相对难一点(中国传统问题)。
你说的这几样都不需要担心,结婚证的领取,不影响双方及孩子的户口问题,真正应该担心的你倒是没想到,本人结果一个案子,倒不是什么特别的,就是结婚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就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
我案子中的双方是一对跨国夫妇,由于女方去男方的国家结婚,最后离婚的时候要按照对方国家的法律解决,这是很不方便的,对自身的切身利益也有影响
当然希望您和爱人白头到老,也是因为您的问题才给您提个醒,祝您家庭美满,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