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年半时间,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提出辞职但公司却拖着不同意,我可以不去上班吗

2024-12-25 1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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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你如果要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你补偿。
你因为在该单位没有连续工作满十年,因此,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辞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回答2:

你好,你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另外工作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回答3:

你可以以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为由到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公司需要支付你:
1、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2个月的工资),
2、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还可以要求补缴养老和失业保险,其他的一般不能补缴

回答4:

虽然没有签合同,当《劳动法》规定,只要你入职,就是该公司的员工,公司不给你签劳动合同,那是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走,你完全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

回答5:

你可以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