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都是二婚,如果有房子的一方去世了,另一方还有居住权吗?

2024-11-04 04:20: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居住权

既然是已经结婚的状态

就不会再有“二婚”之说

无论双方之前有过几次婚姻

都应当是以当前的婚姻状态

作为一个完整的婚姻家庭

那么

当婚姻双方中的一人去世了

另一人有权继续居住于俩人原有的房子里

并且

这个存世的人还可以启程配偶的产权

……

所以

婚姻配偶双方之间

互有对方身后的房子居住权

但前提是

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且女方没有再嫁人的可以继续居住

如果是女方没有获得完整的房子继承权再嫁的

最好是由再婚的男方负责住所

不要把两个家族的产权混在一起产生争议

回答2:

正常情况下没有,因为房子如果是属于配偶的婚前财产,那么在他去世后,房子也就成为了他的遗产,在世的二婚配偶肯定是有继承权的,既然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自然也不可能再规定居住权。
如果房子本来就是配偶子女的名下财产,作为父母也只是借住(亲生父母也不能做主),那么在世二婚继父母是没有权利要求房子的居住权,特别是配偶子女已经成年没有抚养关系。
情况分析:
民法典正式生效后,居住权采取的是备案制,如果房主生前没有登记,肯定是没有居住权的。

回答3:

你好!只要两人结婚了,那么就不论是否二婚还是三婚,只要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就有房子的继承权,除非这个房子不是他们名下的。

回答4:

不单有居住权还继承权。
作为死者配偶,如果没有遗嘱,名下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分,基于配偶可能年老无无好的经济来源,不管如何继承分配均不可剥夺配偶的居住权,如果是配偶唯一住所,在未处理好其配偶居所问题,不得处置该房产。

回答5:

你们都结为夫妻了,除非婚前说一方洗去之后,另一方不能够居住这间房子,要不的话完全有理由继续居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