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前需要告知遗嘱继承人吗?遗嘱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遗嘱吗?

2024-12-13 03: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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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继承人立遗嘱的,无需通知被继承人,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原因在于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行为人的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继承人同意与否,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是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表示放弃继承权,其放弃的非继承权而是相应的财产,相应法律规定如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回答2:

没有。只要是立遗嘱,就不存在代位继承。

回答3:

写遗嘱建议不要将遗嘱内容告诉继承人,提前告诉的话可能会提前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也可能会影响到自己以后的生活。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的 你可以到中华遗嘱库去咨询,他们更专业。

回答4:

不需要啊,立遗嘱是自己的权益,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财产,就有权写遗嘱给到自己想给的人。当然了,继承人也是有权拒绝的,就像别人给你东西,你可以选择要或者不要。我陪闺蜜去中华遗嘱库咨询办理时,有很多叔叔阿姨都是自己去办理的,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和保密性,确保生前安宁。

回答5:

立遗嘱是自己的权利,不需要告知继承人,楼主可以去中华遗嘱库咨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