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肯定是有效的了,打官司会赢,但是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即使赢了,如果对方以只有这一套房不搬的话,也无法强制执行
所以建议最好能想办法做通他的工作,不要闹上法庭
你可以找个律师跟他谈谈,说明利害关系
因为四年间的房价已经变化很大了,如果他违约不给房,就要赔偿你的经济损失,这可不是几万的事情了,而是好几十万的事情,看他的态度
楼主您好!
首先鄙视下这种出尔反尔的业主,非常痛恨不守信用的人!
痛恨归痛恨,但还是要冷静!简单分析下您现在的情况吧!
一、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全部产权人及共有人签字,且业主无法举证说明当时签订合同存在胁迫或重大误解及合同违法的情况,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是否有效与公正无关,公正有两个作用1、审核合同是否违法,2、合同是否是本人签署的)。也就是如果合同没有瑕疵,打官司您的胜算是比较大的,您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一般会维护合同履行和监督诚实信用原则,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二、现在您要打官司,您估计很难找到理由。因为双方目前都在履行合同阶段,现在期限还没有满5年,您无法强制要求对方协助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满5年了,您可以给他发催告,如果他不配合,那您就有理由起诉他,要求他配合您完成过户手续,或由法院判决强制过户。除非您现在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对方想违约或意图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比如合同有约定三证由您保管,而他现在偷偷去补办了,属于违约行为!您才有理由起诉他。
三、现在您还拿着房子住着,这也是您的筹码,如果合同未得到合理解决,您是可以住着房子,按照合同约定房子现在归您使用,他是不可以随便进入的。当然现在业主已经有了违约的意思,您就需要多注意了。
1、您上面提到的他去挂失补办,这个您可以到房管局去咨询下,一般会要求他登报,是在什么报纸登,您去留意。另外咨询下如果房管局能接受您的异议登记最好了,如果接受了就不会接受他的补办手续了。至于诈骗很牵强,他提供的东西是真的,诈骗是刑事,您现在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您可以主张他诈骗以寻求公安帮助,而且补办时并不可能转移该财产,也不会直接给您造成损失,所以此时认定诈骗的可能性很小,最多是合同违约。
2、您现在需要多注意收集业主想要违约的证据,为将来诉讼做准备,他给您发的信息,给您的电话,聊天的记录,看有没有合适的方式保留,一旦诉讼都可能对您有帮助。如果不需要诉讼那就是最好了。
3、对于该房产如果您是以取得房屋为主要目的,您还是要注意房子的走向,不能让他的产权发生转移了。虽然上面说您可以选择主张两种权利,但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后,合同便不在具备继续履行的可能(也就是房子已经不是他的了,无法继续卖给您),那您就只能主站赔偿了。现在房屋过户都要办理网签手续,您一旦发现这个,就可以准备起诉要求法院查封它的房子(查封需要提供对等价格的财产)。如果有闲置的资产,查封它的房子,这样即使他补办了三证,也无法转移该房产。只是对于您来说等于冻结了两笔资产,不解除查封,您就无法转让。
4、上面有位朋友说了唯一住房的问题,其实现在他们已经不住这里四年了,所以应该是不存在的,反倒是您可以主张,您已经住在这里四年了,这是您唯一住宅,如果简单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您已经无法购买类似房屋居住,可以要求补偿这几年房屋涨幅的数额,以保证您能买到类似的房屋居住,否则您就只能住在这里了,按照合同此房屋是已经交由您居住了。这个是可以主张的,是否能到支持就要看是否有其他证据,让法院支持了。
四、虽然很支持您跟这样的人斗下去,但诉讼或着拖着,即使赢了官司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损失,房主反悔基本也就是觉得价格卖低了,目前国八条新出,房价走势尚不明朗,也许您可以找个合适的时机与业主协商,适当有个数字,双方理性解决这个问题,避免双方都为此搭进太多精力。如果能够达成相对意见,尽快办妥过户手续,这样的人不能再相信了,产权一天不过户到您名下,就还有出现这种风险的可能。
遇见这样的事确实蛮窝火的,这是我以前处理此类事情遇见过的一些情况处理,供您参考!祝您顺利!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你的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原房主有义务协助你过户。
如果前业主在房交所办理房产证遗失,然后登报,半年后就可以领取新房产证。房子属于不动产,房交所只认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毕竟你和前业主只签署了买卖合同,并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正,所以法律上不是很认可,胜算不大。
你的合同有效,即使不过户,对方有房产证,也无法改变房屋属于你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