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病种数量增加
重疾新规在原25种重疾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即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轻症,但对轻症的赔付比例进行了限制,不能超过重疾保额的30%。总体上,产品保障更加全面。
2、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将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按照轻度疾病赔付,赔付比例不能超过重疾保额的30%;将TNM分期为I期以上的恶性肿瘤按照重疾标准进行赔付。
3、对部分病种进行优化
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对于冠状动脉搭桥术,将“实施开胸手术”改为“切开心包”;主动脉手术,明确了“腹腔镜”和“胸腔镜”,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理赔条件,疾病赔付条件更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理赔纠纷。
4、原位癌赔付发生变化
新规中原位癌既不属于轻症,也不属于重症或中症,但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增加原位癌的保障责任。按目前保险市场上多类型产品发展,保障里是否含有原位癌可能会成为一个产品竞争点。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
重疾新规带来的影响有利有弊,大家要理性对待,理性投保。如果题主想买到划算的重疾险,可以看看这篇文章《重大疾病保险价格表,哪款重疾险最便宜》
我总结了这次改革的主要变化:
1、重疾增加病种,重疾必保种类从25种增加到28种;
2、恶性肿瘤理赔条件更严格,甲状腺癌,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3、首次引入轻症疾病定义,明确行业标准,明确了原位癌不包含在轻症中,针对高发轻症疾病的定义设定较严格,且限制了部分轻症的赔付比例为20%。
4、扩展疾病定义范围,放宽理赔条件,优化定义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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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状腺癌分级赔付。在新版的《重疾新规》中TNM分期为Ⅰ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赔付比例从100%降到了30%。如果是严重甲状腺癌还是按照重疾进行赔付。
二、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通过科学分级,充分适应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也适应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三、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心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对于部分疾病在理赔的时候会更加符合医学实务,有利于理赔,也会减少理赔纠纷。不过也可能会让新款重疾险的条款理解难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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