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婚姻法解释处理应该属于女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疑
根据你的描述,婚后岳母买房,是女儿和女婿的名字,这个的确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这一些只要能够证明这是父母给予你们的,在婚姻的时间内你们是拥有,如果你们离婚父母就会收回。
这个应该不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是女方父母全款买的
这种情况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