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方式主要有:引导经济发展为主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政府主导推进公民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尊重个人自由;强化劳动监察和劳动保障制度;强化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公共利益优先相结合;对少数人群权利实行积极差别待遇和特殊保护;在权利救济上强化人大职能和扩大司法救济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