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四大“不共戴天之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
中国的复仇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儒家的《礼记》详细规定了各种复仇原则,《曲礼上》篇中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须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不共戴天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作谓语、定语;形容有深仇大恨。
戴: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礼记·曲礼上》 [2]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凌统叩头大哭曰:“不共戴天之讎,岂容不报!”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齐怀《刑场上的婚礼》: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
不共戴天百度百科
不共戴天之仇:意思是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即和某个人有着非常深的仇恨,有无法比喻对某个人的恨。所谓古时的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即:亡国,灭门,夺妻,杀父。
出处: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中,“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
由于这四大仇恨非常之深,因此说是“不共戴天”。也就是说愁大深切,有我无他,不愿与之共存。
杀人父母,夺人妻子,断人财路,毁人仕途
亡国,灭门,夺妻,杀父?
杀父,夺妻还有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