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的差异:
制造成本法重在对外提供数据,变动成本法重在对内提供信息,二者在多方面存着差异,具体如下:
1、应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应用变动成本法时,首先要求进行成本性态分析,把全部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尤其是要把属于混合成本性质的制造费用按生产量分解为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两部分;应用制造成本法则要求把全部成本按其发生的领域或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
2、产品成本及期间成本的构成内容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全部由变动生产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性制造费用,期间成本由全部固定成本和全部变动性非生产成本之和构成;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全部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成本则仅包括全部非生产成本。
3、销货成本及存货成本水平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作为期间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而没有转化为销货成本或存货成本的可能;在制造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当期末存货不为零时,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需要在本期销货和期末存货之间分配,被销货吸收的固定性制造费用计入本期损益,被期末存货吸收的固定性制造费用递延到下期。
4、所提供信息的用途不同。
这是变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变动成本法主要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利润与销售量之间有一定规律性联系;制造成本法主要满足对外提供报表的需要,利润与销售量之间的联系缺乏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