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财产怎么分配?

2024-11-29 0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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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他人代签的遗嘱是没有效力的,必须遗嘱人本人的亲自签名,依据为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房子为婚姻期间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占一半,丈夫占一半,丈夫的一半属于遗产,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3、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所以丈夫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而妻子的儿子属于继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就有继承权,否则就没有,妻子是有继承权的。

4、如果女方儿子有继承权,房产分配为妻子4/6,儿子1/6,女儿1/6;如果女方儿子没继承权,就是妻子3/4,女儿1/4。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