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了妻子签名就说明是共同财产啊!楼上那位也不知道合计啥呢?首先,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他妻子如果主张合同无效的话,合同就是无效的~其次,关于房子能否收回去,要看是否过户!如果没过户,那么一定收回去,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已经过户,要看买受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买受人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这里面,签合同时,妻子没到场的情况下,买受人就不应当签字,伪造签字,买家不可能不知道,妻子没到场签字你能不知道?另外,现在的房产局过户一般都是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不然房子无法过户~辛苦打字,有用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