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一定。但是,满六十日,当事人不到庭的,可以缺席缺决。
就算找不到人,登报以后,应该可以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