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加油车”储油罐内疑似汽油液体为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03月21日上午11点30分,记者赶到国沙二路与国道东一路的丁字路口,此时一辆油罐车停在路边,驾驶室空无一人,车身上写着“严禁烟火”的字样。
中午12点05分,一辆大货车从国沙二路驶来,停在加油车旁边。车辆副驾驶上走下一男子,直接打开加油车上的小门,牵出加油枪给大货车加油。男子加完没收好加油枪登上大货车离开。
记者跟随大货车,来到附近一家工业园门前,发现加油男子下了车。固定证据后,记者向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和东西湖区安监局作了反映。下午1点,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了男子的相关证件,并在车上找到了加油机。
经确认,男子拥有危化品运输的相关证件,车辆购置时间不长,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禁止流动加油车在市区道路随意加油,流动加油车穿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
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将此事移交安监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流动加油车竟在路边给货车加油 安监部门介入调查
流动加油车手续齐全就合法,但严禁以任何形式在市区范围从事加油行为。
流动加油车需要办理如下手续就不违法:
一、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
二、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的单据.
三、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
四、需办理营运证。行车证指流动加油车上路运输经营的合法凭证,由危险品运输单位发放。
五、需办理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它是指专门从事危险品(汽油、化工、柴油等介质)运输所需要的证件,这个的话需要自己到运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发放的上岗证。
六、需办理押运证。它是车辆押运员需要办理的证件,到当地的运管部门进行培训办理。
你要是手续齐全就可以上路
流动加油车的安全规则:
(1)用户应严格按照规定装载,不允许超载,行驶条件恶劣时,还应减载限速,以确保安全。
(2)为防止加油车发生火灾事故,在排气管消音器损坏、管路漏油、接地线损坏或断裂时都不允许工作;严禁用金属物品敲打油车上的任何零件,以免产生火花。
(3)如油罐内油料冻结,不得用明火加温,可用热水或蒸汽熔化,或者将油车开入暖房中解冻
(4)加油车无论是在行驶还是在停车状态都必须放下接地胶板,并及时调整其度长度,使外露铜线可靠接地,以防静电着火。
(5)加油车作业时,必须将接地线一端就近插入潮湿泥土中,另一端与副车架尾部的导电板或者罐体上其它导电部位相连,并保证接触良好;用导电夹连接进油侧及出油侧胶管的两端,以防静电着火。
(6)用户在夜晚操作,可用防爆手电筒,严禁在操作箱内安装普通照明灯。
(7)运送汽油时,汽油中的乙基铅液(即铅水)是有毒的,所以加油车操作箱内的零件必须仔细擦干净,清除残留的汽油,禁止把擦过汽油的擦布放入操作箱或驾驶室内。
(8)加油车使用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保养(详见灭火器的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