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财产不可以收回,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耐扒山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此凳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昌中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个是对方的义务
如果对方不履行
那就起诉法院,法院会判决他支付抚养费的。
去法院告他,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