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如果被害人没有参与法院庭审的,就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就不会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不可能不发,而且会派人送到被害人手中,或者是被害人的委托人,这是法律责任,他们不敢马虎,这一点可放心!
以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