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为教育部直属管理的“985工程”、部分“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建设国内一流及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部委直属大学的发展规划,让直属高校得到更多的地方资助。另一方面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是推动地方发展的软实力,是一个省的金字招牌,省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区域内高校的发展。需要大力支持省属高校依靠自身特色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从战略上最大程度破解其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动自身的快速发展甚至是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于是就形成了又一国家层面意义的“省部共建大学”。
教育部将吸纳这些学校参与由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会议,并给予与直属高校相应的待遇。教育部还将视条件和可能给予省部共建高校一定的经费投入支持,对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指导共建高校制订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共建高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共建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吸收共建高校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其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教育部将大力支持这些学校建设本区域内乃至全国范围内办学实力强、办学水平高,有独特优势地位和影响力、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
省部共建旨在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提高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公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省部共建大学是指国务院相关部委(教育部及其他国家部委)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建高校。
主要为四类:
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对985工程大学进行共建,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关高校发展的规划。
二是各行业领域具有高水平的部分行业特色型国家211工程大学,得到教育部、各行业部门对这些重点行业特色型大学进行共建。共建工作旨在指导这些特色高校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构建共建各方更稳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发挥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得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拓展发展经费和资源,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此外,教育部还吸纳这部分高校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部分会议。
四是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国家部委重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