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是可以的,现在你才是小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对方不是。
而且,你是孩子的母亲,属于直系亲属,这个是合法的,对方应该没有权力霸占孩子的户口。
这个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如果不行,建议走法院。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男方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能。公安机关对于民事纠纷没权利强制执行。
既然抚养权归你,那么户口也必须迁到你处,不然上幼儿园上小学没有户口就没办法入学,你和派出所户籍员沟通一下他会同意给你迁出的
去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