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说过的什么话不承认了?如果是担保的话,不承认了,即使找证人也没有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使在借条上签名,如果没有写清楚是担保,都不承担责任,更别说是口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