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对于离婚后的债务,由个人自己的财产承担,不存在共同债务的责任。 《婚姻法》只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是你和你前夫在一起时所欠的债务吗?我觉得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法律上的事情他可以给你解释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