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里有一条大意就是讲夫妻间产生的债务问题由夫妻共同承担解决,离婚的话债务问题也需共同解决,但你的情况,是你老公背着你乱搞出来的,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产生的债务,法官应该是会判决支付小部分的,不会半半对开。。。总之,离婚是件很繁琐的事,两个人走在一起真不容易,更别说结婚在一起几年了。
丈夫透支信用卡无力偿还,妻子必须要承担代偿义务吗?
老公使用信誉卡,我们因为莫种原因想离婚,离婚后老婆应不应该帮他还信誉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信用卡的欠款,是很难证明是个人债务的。如果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