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想提醒楼主一个概念,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由银行付款,而且票据的流通具有无因性,所以无论其中某一手背书人的公司是否倒闭,只要这张票没有被法院判决除权,都不会影响到到期的托收解付,因此不会影响到贵公司的正常财务记账。而且现在是5月份,就算对方有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没有超出最低60天的公示催告期限,贵公司也可以持票向公示法院申请维护票据权利。也就是说流通中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除非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否则是不可能作废的。所以贵公司还是尽快到中国法院网查询该汇票是否已被公式催告,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