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为了找到失踪人,要到公安局报案。请求警方协助。 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 【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194、195条)。满意请采纳,谢谢